【槍殺姨舅】女保鑣疑分產糾紛槍殺姨舅 受槍傷二舅指會分配30萬予被告兄妹
發布時間: 2021/06/30 18:57
47歲女保鑣疑不滿姨舅遲遲未處理外婆遺下之物業,未能於其母親去世前分配得益,又質疑親友貪圖母親應得部份,相約4名姨舅品茗後到鰂魚涌公園傾談,期間拔槍擊斃兩名姨舅,另外兩人受傷。女保鑣否認謀殺等共4罪,今(30日)於高院續審。受槍擊受傷的二舅供稱,被告的母親去世時,他曾於病榻前表示會照顧其子女,並將母親遺產其中20至30萬分配給他們。
被告詹心桀(47歲),被控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,控罪指她於2018年6月26日及27日,在香港謀殺二姨詹少芬(80歲)及四舅父詹鎮基(62歲),並於6月26日在太古城道鰂魚涌公園,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(74歲)及三姨詹小慧(65歲)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他們射擊。
受槍傷的二舅父詹前駒為退休人士,二舅供稱大姐於2013年入住老人院,每月開支約1.5萬元均由弟妹分擔。二舅指大姐於2015年去世,當時曾在醫院對病榻上的大姐說,「你放心,會好好照顧你仔女」,二舅指當時並提及會就亡母遺產作分配,其中20至30萬會分給他們。
二舅又指,自大姐入住老人院後,弟妹及被告便設立「大姐情況」whatsapp群組,二舅指自此才與被告聯絡。二舅指被告會問及關股票內部消息,而大姐去世後,被告與他聯絡比以前多,談及不同種類內容。
二舅指被告曾形容自己很聰明,但由於在內地出生,不似姨舅從小在香港,因此缺乏資源增值自己。二舅供稱感覺被告的說法是「我哋來香港著數咗,而她則遲來香港」。二舅強調只要被告願意說,他及其他弟妹亦願意跟她說話,但於2015至2018年間,從沒有聽聞被告有幻覺、幻聽,被告亦沒有提及感到抑鬱或不開心。
控方問及被告有否就母親生前被安排入住老人院感到不滿,二舅供稱被告沒有直接說過,但她曾自言自語地說過「唔去老人院可能唔會死」。惟二舅則指當時由被告物色到有一人房空缺的老人院,二舅當時著被告立即訂下來。
另外,二舅確認就母親遺下的南豐新村物業訂立家庭協議書,由他以800萬買入,再平均分配給弟妹,至於他墊資400萬作為母親的醫療等開支則不作追討。
二舅供稱,案發當日被告相約見面,他與弟妹鎮基、少芬、小慧及被告的兄長魏敬東於早上10時到達太古城的玉桃軒,被告於11時半才出現,至下午1時才一同離開。二舅指被告抵達後並沒有吃東西,只提及「點解遺產咁遲先處理」,其餘時間一直沒有作聲。
二舅指就遺產事宜由鎮基負責,當時鎮基向被告表示,各人均因母親去世而感到傷心,並對父母曾居住的南豐新邨單位十分思念,故未有即時處理有關物業,二舅指當時被告默不作聲。
控方於庭上播放6人於酒樓會面的閉路電視片段,片段中可見被告身穿紅色上衣及牛仔褲,並帶著背包步入酒樓,6人同坐一張圓桌。
聆訊本周五(2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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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